以行政检察力量 为高质量发展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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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14 18:07

编者按: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近日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2023年2月,最高检印发通知,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小专项”活动。一年来,各地检察机关立足实际,主动把“小专项”活动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聚焦经营主体发展中的痛点、难点、堵点,找准行政检察服务保障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优化经营主体发展环境,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跨部门协作

堵住商事主体恶意注销漏洞

存在问题的商事主体恶意注销,企图“金蝉脱壳”逃避法律责任,既严重破坏营商环境,又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是行政检察监督的重点之一。

2022年3月,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对办理的一起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深入挖掘,发现商事主体恶意注销现象可能大量存在,遂在深圳市检察机关数据一体化平台以重大监督事项立案。在上级检察院的技术支持下,龙岗区检察院通过设置公司注销时间节点,将600余万条深圳市企业数据与150余万条法院裁判数据进行碰撞比对,共筛查出119条商事主体异常注销的线索,其中,涉及龙岗区的有27条,涉及金额500余万元。通过对这些线索进行深入审查,截至2023年12月,龙岗区检察院共办理商事主体恶意注销检察监督案件18件,发出类案检察建议2件,个案检察建议1件。

在上述案件中,受到行政处罚的商事主体,利用简易注销程序的便利和行政机关之间的信息壁垒,在履行处罚义务之前即办理注销登记,以此逃避行政处罚,对营商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基于此,2023年12月,龙岗区检察院联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分局、龙岗区司法局等单位,制定《关于建立防止商事主体恶意注销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通过加强跨部门协作,堵住商事主体恶意注销漏洞。

记者了解到,《指导意见》从商事主体存在恶意注销风险行为的界定、规避恶意注销行为的运行程序等方面予以规定,明确指出,龙岗区各执法单位评估认为商事主体有恶意注销风险的,在行政处罚执行完毕前,及时通过区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平台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申请,添加风险预警,行政机关对商事主体执行处罚到位后及时反馈给市场监管部门,再由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反馈情况解除风险预警,检察机关全程跟踪监督,以此形成评估、预警、反馈、解除、监督的闭环,打破行政执法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之间的行政处罚信息壁垒,堵塞机制漏洞,有力维护国家利益和执法司法权威。

“通过凝聚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合力,从源头上阻断商事主体企图通过恶意注销逃避行政处罚的路径,从个案办理延伸至行业治理,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工作效果。”龙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黄锐意说。

(本报记者甘晓辉 通讯员初苗 张琼文)

开展专项监督

让“问题老板”无处遁形

王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适用缓刑,在社区矫正期间,又担任某电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名因刑事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员竟然还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这不仅违反了法律有关从业限制的规定,更不利于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自2023年2月起,浙江省慈溪市检察院在深入推进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小专项”活动中,积极开展公司任职领域违法从业专项监督。在一次常规的案件线索排查中,该院检察官发现了这起“问题老板”任职的案件。

“该种情形可能并非个例。”随后,慈溪市检察院对该市被判处刑罚人员任职情况进行一次大排查,赴相关主管单位调取了企业登记信息数据以及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被判处刑罚人员的数据。通过对近五年6000余家企业登记数据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等四类人员”的信息,分别与200余名被判处刑罚的人员数据进行碰撞、分析,排查出疑似线索50余条,后经人工比对,最终确定4名违法任职人员。该院及时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对违法担任公司“四类人员”的行为予以查处,同时对该市域内获刑人员违法任职行为开展专项排查整治。

“这些‘问题老板’何以继续上岗?”带着疑问,慈溪市检察院及时牵头市场监管、社区矫正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就此类问题产生的原因、治理方案进行深入沟通交流。检察官了解到,之所以还存在“问题老板”上岗的情况,部分原因是主管部门无法及时、同步获悉企业“四类人员”的涉罪数据,信息衔接不畅导致监管存在空白地带。

为了强化源头治理,该院联合市场监管、司法行政部门制发《关于建立公司高管人员任职期间资格监管协作机制的若干意见》,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加强协作联动,不断提升从业人员任职监管质效。“协作机制运行之后,我们三家单位已经就涉罪信息、‘四类人员’登记情况等数据形成了信息共享平台,可以更精准地对公司‘四类人员’任职期间的资格进行监管审查,促进企业合法入市,守法经营。”该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说道。

“开展一次专项监督、签订一份协作机制、共享一个信息平台,我们这‘三个一’举措,有效破解了违反限制从业情形发现难、打击难的困境,让一些隐藏的‘问题老板’浮出水面……”浙江省慈溪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检察官说。

(本报记者蒋杰 通讯员张馨予)

化解行政争议

烦心事解决了 发展信心更足了

“检察院召开听证会后,公司的用地手续获得了审批。烦心事解决了,发展信心也更足了。企业步入正轨后,经营状况较好,去年共接待游客20多万人。”1月17日,某旅游公司负责人舒某对回访的检察官说起检察办案为公司带来的变化时,心情格外舒畅。

福建省三明市曾是原中央苏区核心区,是中央红军长征的四个出发地之一,红色旅游资源丰富,某旅游公司便是三明市某县招商引资的红色旅游资源开发企业。

2022年,该县检察院在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中发现,某旅游公司因部分项目用地未获批准,2020年曾被县自然资源局给予行政处罚。该公司缴清了罚款,却未拆除违法建筑物。自然资源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以申请材料不全裁定驳回强制执行申请。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因此陷入僵局。

通过调阅卷宗、查询相关资料、走访现场、询问有关当事人等,承办检察官最终查明,某旅游公司在建设某项目时,因政府审批进度较慢,建设进度和审批进度不协调,造成该公司违法占地情况发生的事实。

检察官还了解到,案涉地块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重新作出调整,被占用的也非耕地或公益林,且某旅游公司的经营项目为政府引进的红色旅游产业,根据行政协议,该公司违法用地问题可通过补办手续的方式进行整改。

针对上述情况,2022年3月,某县检察院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妥善解决案涉地块违法问题。同时,为更好地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企业良性发展,检察机关就此案专门召开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相关当事人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参会人员均同意检察机关建议的解决方案,行政机关在听证会上当场承诺,将依法协助某旅游公司办理好案涉地块的相关用地手续。

在检察机关的持续跟踪督促下,2023年8月,某旅游公司的各项用地审批手续全部补办完备。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后,该旅游公司经过规范运营,目前已发展成为红色教育培训基地,给当地提供了40余个就业岗位,为当地红色文化宣传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检察机关要坚持系统思维办理涉及政府招商引资的行政检察案件,为督促行政机关诚实守信、履行政府文件和合同协议约定的义务寻求最佳解决办法,既确保行政处罚落地落实、维护法律权威,又依法支持企业的合理诉求,从而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切实服务好、保障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优化与提升。”福建省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表示。

(本报通讯员陈长回)

一体化履职

帮企业筑牢商业秘密保护墙

“目前,我们公司已对全网信息安全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对内部人员审阅权限进行了严格限定和留痕查看,感谢检察机关提供宝贵建议和支持。”2023年11月23日,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检察院派员回访辖区新能源重点企业启航公司(化名)时,该公司有关负责人诚挚地说。

2022年6月,启航公司在对职工崔峰(化名)进行离职审查时,发现其偷偷将公司部分涉密文件传输至个人手机,并通过微信传给妻子,于是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司法鉴定,崔峰传输并存储的文件中,有6项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密点评估价值共计人民币500余万元。

2023年2月10日,金坛区检察院刑事检察官应邀提前介入侦查。经查,崔峰虽有传输存储行为,但暂未将该商业秘密泄露给他人,公司损失难以确定,因此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后作出撤案决定。

“如果此类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既不承担刑事责任,也不承担行政责任,对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将会造成很大伤害。”针对该案情况,金坛区检察院立即启动一体化融合履职机制。该院行政检察部门进行综合审查后,认为崔峰的行为已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应当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2023年3月14日,经金坛区检察院向该区市场监管局制发检察建议,该局依法对崔峰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崔峰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商业秘密保护漏洞,金坛区检察院积极延伸职能,从提升员工法律意识、完善落实保密制度、增强企业维权能力等方面,向启航公司提出建议,帮助该公司筑牢商业秘密保护墙。

办案过程中,启航公司提到了不少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难点问题,包括侵权鉴定成本高、专利申请难等,引起了检察机关的注意。为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为企业排忧解难,2023年4月,金坛区检察院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工商联等部门,与辖区20余家新能源重点企业座谈交流,形成了《金坛区新能源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及建议》的调研报告,受到区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同年6月,该院与工商联联合成立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先后走进30余家新能源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邀请企业代表参与检察开放日活动12次,对7件可能影响企业发展的案件依法开展监督,化解债务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6件,督促法院依法快速解除涉企银行账户冻结资金250余万元。同年10月9日,该院与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从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专家库人才库、推进知识产权鉴定等方面开展工作,织密新能源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网,助力常州“新能源之都”建设。

(本报通讯员宋婧妍)

2023年3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苏尼特左旗检察院组织召开“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座谈会,该旗工商联、税务局、产业园区、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单位及部分企业代表受邀参加座谈。本报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宝婧

2023年3月7日,山东省平邑县检察院检察官到该县保太镇蒙山印刷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护航民企发展走访调研。本报通讯员王丽伟摄

河南省武陟县检察院日前组织干警走进辖区小微企业,全面了解企业诉求,并结合典型案例深入宣讲行政检察职能。图为检察干警在企业生产车间与职工开展面对面交流。本报记者张海燕 通讯员毛伟 赵超平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