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保密法治宣传月 你应该get的保密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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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10 17:16

党的十九大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保密工作的决策部署这条主线,突出“党管保密、依法治密、科技强密”这个主题,抓住定密管理、网络保密管理、涉密人员管理这3大管理重点,切实筑牢保密防线。

近日,县委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保密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定于2020年10月组织开展“保密法治宣传月”活动,活动以“强化法治意识、增强管理能力,全面推进国家秘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下面让我们一起get保密工作知识吧。

作为公民

保守国家秘密 人人有责

关于保密知识,

你知道多少?

一、什么是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二、国家秘密等级如何划分?

国家秘密的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绝密级不超过30年。

★“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到严重损害。机密级不超过20年。

★“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秘密级不超过10年。

三、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有哪些?

《保密法》规定,国家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7.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

该条规定同时指出:“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四、保密载体有哪些?

涉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各类物品。

五、复制保密载体有哪些方面需要注意?

1.复制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机密级、秘密级涉密载体,应当经主管领导批准;复制其他机关、单位产生的涉密载体,应当经制发机关、单位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复制。

2.复制涉密载体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或删除国家秘密标志。

3.复制涉密载体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加盖复制机关、单位的戳记。复制件要采取与原件相同的保密措施。

4.复制涉密载体应尽量在本机关、本单位内部进行,需要送外单位复制的,应当委托具有涉密载体印刷资质的单位复制。

5.严禁复制绝密级涉密载体。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属于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必须经本机关、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非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须经原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

六、为什么移动存储介质不能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

移动存储介质包括:U盘、手机、数码相机、MP3、MP4等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产品。

移动存储介质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极有可能使涉密计算机被植入间谍窃密程序或感染计算机病毒。一旦移动介质感染窃密病毒,当再次接入到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时,窃密程序会迅速将U盘上的涉密信息自动发送到互联网上的指定邮箱,窃密者就可以获取涉密计算机上的涉密信息。

七、为什么不能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送国家秘密?

互联网、固定电话网、移动通信网、广播电视网等公共信息网络,以及没有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都无法确保传递的安全,不能用来传递国家秘密,应当使用有相应等级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设施、设备。

八、打电话、发短信也会造成泄密事件吗?

普通电话存在串音和载波辐射问题,有的电话线是暴露在外的,可以被搭线窃听,如果在通话中谈论国家秘密,就会造成泄密。而手机通信传输系统,是开放的无线通信系统,通信信号是在空中传输的,只要有相应技术设备,就可以截听通话内容。同时,手机还可以与互联网无线连接,所以在手机通话中谈论涉密内容或用手机发送或存储涉密信息,很容易造成涉密。

九、保密法对国家秘密信息的管理方面有哪些禁止性规定?

1.禁止非法复制、积累、存储国家秘密;

2.禁止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

3.禁止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01

什么是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保守国家秘密是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泄密往往就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发生的

就像图中的故事一样,无意间的一张照片就让敌国得知了我们当时的重要机密,可能你不经意之举,都会将我国的情报泄露出去。网络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我们在网上的言论一定要做到三思而后行。

02

为什么说保密工作人人有责

《保密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这表明所有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都是义务主体,没有任何例外。那种认为保密仅仅是保密部门和保密干部的工作的认识是错误的。

03

涉密工程保密管理的原则是什么?

最小化

谁申报

谁负责

全程

监管

确保

安全

1.“最小化”原则

要求涉密工程确定必须以“涉密”为基本条件,严格标准和审查确认程序,禁止将非涉密工程确认为涉密工程。工程涉密部分与非涉密部分可以分开的,只将涉密部分确定为涉密工程。能够通过采取安全警卫、电磁屏蔽等管理或技术措施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不得确定为涉密工程。

2.“谁申报谁负责” 原则

指涉密工程由申报建设的单位负责安全保密管理。

3.“全程监管” 原则

要求保密管理与工程建设进程同步进行,保密监管措施和手段要全程跟进,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4."确保安全” 原则

要求保密技术装备、设备配置及技术防护建设,要与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启用等同步进行。

04 如何对泄密说“不”

1

收发涉密文件、资料要履行登记、编号、签收手续。汇编涉密文件、资料,不能改变密级、保密期限或知悉范围,要按其中最高密级、最长保密期限标志和管理。

2

复印、摘抄、转发涉密文件、资料要履行审批程序。销毁涉密载体,一定要经过单位领导批准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

3

保存涉密载体,要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并配备保密设施设备。携带涉密载体外出,需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4

不能将个人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带入重要涉密场所。不能擅自携带涉密笔记本电脑及移动存储介质外出。不能擅自将涉密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交由外部人员维修。

5

不将涉密计算机及网络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不能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优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

6

绝不能在私人交往、通信、谈话和家庭生活中泄露国家秘密。更不能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

7

不能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不能买卖、转送国家秘密载体,不能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

8

在公共信息网络上发布信息不能涉及国家秘密。

9

向新闻出版媒体投寄稿件、接受采访不能泄露国家秘密。不能向境外组织、机构投寄涉密稿件或其他作品。不能以任何方式私自对外提供国家秘密信息。

10

不能在门户网站上登载涉密信息。不能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传递国家秘密。不能在非涉密办公网络上存储、处理涉密信息。发现他人泄露国家秘密要及时制止并向有关单位报告。

05

违反《保密法》造成泄露国家秘密者

要承担什么责任?

《刑法》第398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下面我们来看几个真实案例吧:

案例一:雷某某,务工人员。2015年,雷某某在涉密国防工程建设中从事装载机驾驶。工作期间,使用手机非法拍摄工程建设现场照片30余张、视频4段。离开国防工程建设工地后,雷某某将拍摄的照片传至互联网,引起网络热议。2016年,雷某某因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案例二:某研究所工程师孙某平时酷爱上网,但研究所出于安全考虑,办公区内未提供上互联网的接口。想到无线上网的隐蔽性和方便性,孙某私自利用手机的蓝牙接口开通了其办公计算机的无线上网功能。但由于安全防护意识差,他的办公计算机很快感染了病毒,导致大量工作文件被损坏,并且该计算机事后经检查感染了多个木马病毒,计算机中的涉密文件很可能已经泄露,孙某因此受到了严肃处理。

案例三:2014年4月,23岁的张某在微信上添加了一个自称“记者”的人。此人以需要新闻报道材料为由,请张某为其提供军舰照片。张某被优厚条件吸引,想方设法进行拍摄。到2014年8月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张某已向对方提供”辽宁舰”等目标照片500余张,其他敏感照片200余张。2015年2月12日,张某因“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保密就是保生命。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让我们像珍爱生命一样,严守秘密,共筑安全。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均可以拨打12339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