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情况
2018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219件,其中,当面申请9件,网络申请182件,信函申请28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1、申请企业注册基本信息及档案信息;2、职业打假人举报后申请处罚结果及有关信息;3、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有关信息; 4、申请有关文件;5、申请食品或其他商品的检测报告信息;6、业务咨询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共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219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10件,予以公开的59件,部分公开答复的1件,不予公开答复的18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11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10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10件。达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群众较满意的效果。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目前我委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书面申请,提供本机关主动公开信息范围以外的政府公开信息,不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委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不规范被上级行政机关行政复议的案件。全年办理下级单位信息公开问题行政复议7件,审结6件(维持4件,不予受理2件)。
六、建议提案情况
今年市“两会”后,我委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90件,政协委员提案60件,合计150件。其中,单独办24件,主会办26件,会办100件;采纳(A类)116件,占总量77.3%,纳入工作参考(B类)26件,占总量17.3%,因与政策相悖和部门职责关系无法落实8件,占总量5.3%。代表和委员关注的热点是食品安全管理,共37件,占总量的25%;特种设备管理(电梯管理及旧楼安装、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共21件,占总量的14%;药品安全管理,16件,占总量的11%。建议、提案全部均如期办复完毕。有一件属于市人大代表不满意件,已进行了二次办理。
食品安全、电梯使用安全、药品安全是关乎社会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大事,更是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我们把代表、委员建议与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及我们工作计划相结合,边办理边落实。加强产品抽检、食品、药品日常监督检查、增加专项检查频次、开展了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建立过期药品回收机制 防范非法收售药品行为、积极推进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支持安装旧楼电梯、加强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做好大活动安全保障工作。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许多工作,进行了很多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问题与不足,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实时跟进和掌握群众的信息需求方向,迎合群众需要,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公开的全面性和丰富性;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奖惩政策,推动信息公开。一是进一步完善各类机制,明确公开流程,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使公开信息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二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官方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方面、多角度公开信息,主动及时更新信息。充分发挥报刊平面、广电时段、网络电信、商业繁华区等都市类载体和新媒体作用,采取通俗易懂的表现形式,宣传工作重点、亮点,营造良好氛围。三是详细了解和借鉴工作开展好、内容规范的其他省市网站建设的先进管理经验,不断提高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水平。四是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检查。不断完善细化公开目录和内容,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牵头建设的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于2014年10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按照《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公示系统的调整要求,以及各委办局和委内业务处室在使用过程中的具体需求,经过近一年时间的努力,配合数据交换中心上线,公示系统于2018年12月10日正式改版上线。新版公示系统调整规范公示信息类别、扩展新增信息归集方式、全面改版公示系统页面、后台管理增加综合查询统计功能,实现了页面布置更合理,信息查询更便捷、归集方式更全面、数据上传更准确、督促检查更有力的目标,为信息公示工作全面提升提供了有力保障。
目前,公示系统覆盖全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律师事务所和部分社会团体。公示内容包括主体登记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业绩情况信息和其他信息等5大类信息,共计5013个公示项目。截至目前,共有51个监管部门在公示系统公示了涵盖全市128余万市场主体的1827.79余万条信用信息,累计访问量超过3.8亿人次。成为市场主体公示年报和即时信息,金融机构、信用管理公司和社会公众查询企业信用状况的重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