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如何平衡安全和效率?专访清华大学王理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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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2 22:31

  10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这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意见》提到,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首次明确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加快建立符合公共数据要素特性的价格形成机制等方面。

  对此,新京报贝壳财经邀请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高级工程师、清华中国电子数据治理工程研究院副秘书长王理达进行解读。王理达认为,被授权的公共数据一定要有明确的经济社会需求和应用场景。在价值释放的同时保障隐私与安全,是实现公共数据大规模开发利用所需破解的核心问题。

  被授权的公共数据一定要有明确的经济社会需求和应用场景

  新京报贝壳财经: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对我国数据领域发展有哪些意义?

  王理达:公共数据是数据要素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着巨大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价值。但由于公共数据普遍含有大量隐私和安全信息,导致公共数据“不敢供”“不敢用”的现象普遍存在。特别是在公共数据的社会化利用方面非常不充分,社会主体难以获得所需要的、有价值的公共数据资源。《意见》直面公共数据资源价值释放不充分这一问题,从调动供给动力、激发市场活力两个角度入手,为促进公共数据依规高效流通使用提供了遵循。

  特别是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这一开发利用重要方式的提出和明确,将有助于减轻政府开展公共数据清洗加工的负担,提升供给动力、提高供给效率,能够更好地平衡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活动中的发展与安全问题,从而充分释放公共数据资源价值,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动能。

  新京报贝壳财经:《意见》首次明确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具体来说有哪些公共数据可以被授权?

  王理达:公共数据量大面广,内容千差万别,所以对于哪些公共数据可以被授权的问题,我们需要结合授权运营的目的和规则来进行考虑。

  首先,公共数据蕴含着巨大的价值,但同时也普遍含有大量个人隐私信息,还会涉及商业秘密和国家安全,不能直接向社会进行大范围提供。授权运营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作为一种公共数据资源供给的新模式,通过将公共数据授予特定的运营机构进行加工处理,在保障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向市场提供数据资源、产品和服务。

  因此,在保障不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国家安全的前提下,原则上就可以对公共数据进行授权。相关判断是需要结合数据内容、应用场景、开发环境、机构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而不是单纯的通过公共数据本身的情况进行识别。

  其次,被授权的一定是蕴含着显著经济社会价值的数据。授权运营工作的成败,从根本上取决于能否找到全链条多方获益的运行机制和模式,而这些收益均来自于公共数据价值的释放。因此,被授权的公共数据一定要有明确的经济社会需求和应用场景。

  授权运营是统筹数据价值释放和隐私安全保护的重要举措

  新京报贝壳财经:探索建立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授权机制,分类分级有哪些标准可依?如何保证用户隐私安全?

  王理达:分类、分级应该作为两个动作分开看待。分级面向的是数据安全问题,前期我国通过《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一般数据、重要数据、核心数据等不同级别数据的识别与保护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等开发利用活动中我们应该遵照执行。

  分类则更多是从数据的管理和应用视角出发,可以灵活根据内容、来源、应用场景等数据性对数据进行归堆分类。具体到公共数据授权活动中,我们可以基于数据分类,采取分领域授权、依场景授权的方式授权数据。相较于整体授权,总体开发利用的效率有所降低,但是有利于保护个人隐私和安全,各有利弊。

  新京报贝壳财经: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其中的难点和关键点有哪些?

  王理达: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如何平衡发展和安全。在价值释放的同时保障隐私与安全,是实现公共数据大规模开发利用所需破解的核心问题。《意见》在传统的共享、开放方式之外,进一步明确了授权运营这一开发利用方式,是统筹数据价值释放和隐私安全保护的重要举措。

  二是如何兼顾效率与公平。基于安全性考虑,不可能将蕴含隐私、安全信息的公共数据授权给大量主体。《意见》提到了整体授权、分领域授权、依场景授权等三种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模式,正是各地探索兼顾效率与公平的经验总结。

  三是如何实现收益共创共享。想让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取得实效,必须寻找到供给方、加工方、需求方都能从中获益的模式,构建起可持续的运行机制。《意见》从调动供给动力、激发市场活力两个角度入手,为促进公共数据依规高效流通使用提供了遵循。

  新京报贝壳财经:如何避免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

  王理达:在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过程中,除了关注数据供给和开发应用的效率外,还需要采取必要措施促进公平竞争,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一是要制定明确规则,必须制定、发布明确的授权运营规则,将授权运营活动放在明确的规则框架下开展,近期不少地方出台的授权运营管理办法,正是这个方向上的有益探索,国家层面后续也会有相关政策出台。

  二是要保障公开透明,授权运营活动要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包括公开或公示运营主体选择、授权数据范围、运营范围、运营期限、开发形成的产品和服务、价格约束要求等,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是要坚持市场驱动,要用市场化的模式推进授权运营活动,在运营机构选择中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明确的协议约束授权运营的范围、时限、责任、评价方式和退出条件等。

  四是要加强政府指导,做好授权运营活动中的政府指导和调控,做到放活与管好有机结合,加快建立符合公共数据要素特性的价格形成机制,提高监管和服务能力。

  五是要推动持续完善,授权运营作为一种新的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模式,各种规则正在不断探索中,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持续观察、及时调整、不断修正,从而助力公共数据价值更好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