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课堂] 保密知识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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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28 03:14
“保密”,顾名思义,就是保守秘密。保密工作的对象就是“秘密”。在现代意义上,根据涉及内容的不同,秘密可分为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四类。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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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发涉密文件、资料要履行登记、编号、签收手续。汇编涉密文件、资料,不能改变密级、保密期限或知悉范围,要按其中最高密级、最长保密期限标志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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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摘抄、转发涉密文件、资料要履行审批程序。销毁涉密载体,一定要经过单位领导批准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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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将个人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带入重要涉密场所。不能擅自携带涉密笔记本电脑及移动存储介质外出。不能擅自将涉密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交由外部人员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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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将涉密计算机及专网计算机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不能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优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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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不能买卖、转送国家秘密载体,不能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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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信息网络上发布信息不能涉及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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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普法课堂]
保密知识讲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