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宣传主题为:“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秘密基地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为扎实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增强全民保密意识,强化公民保密义务,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宣传教育阵地作用,即日起特在本报推出《保密知识之窗》栏目,刊发保密相关知识,敬请关注。
1.国家秘密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明确规定:“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国家秘密有特定的标志,秘密mmjidi.com形式为“密级★保密期限”“密级★解密时间”或者“密级★解密条件”。
2.国家秘密必须具备的三个要素
(1)实质要素,即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也是国家秘密的本质属性,是国家秘密区别于其他秘密的关键所在。
(2)程序要素,即依照法定程序确定。“法定程序”由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定密依据、权限、方法和步骤构成。
(3)时空要素,即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
3.国家秘密的密级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级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失。
4.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30年,机密级不超过20年,秘密级不超过10年。长期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国家秘密事项,保密期限也可确定为长期。
5.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
根据保密法规定,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1)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7)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以上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6.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是指有定密权的机关、单位在确定某项信息为国家秘密时,同时确定有权知悉该国家秘密信息具体内容的人员范围。保密法规定,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国家秘密知悉范围既不是自发形成的,也不是任意确定的,而是由法定的机关、单位根据保密法律法规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