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49 证券简称:联芸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国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晓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柯奇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李国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晓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柯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国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晓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柯奇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449 证券简称:联芸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3日通过书面及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4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方小玲女士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管理层在2024年度忠实履行职责,有效执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推动公司治理与业务发展。《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内容详实,符合实际。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董事会依法履职,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反映了董事会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勤勉履职,有效监督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工作,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确认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工作符合规范要求,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良好,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该评估报告,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合规、履职独立,审计意见公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司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确认独立董事朱欣、孙玲玲、娄贺统的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无利益冲突情形。
关联董事朱欣、孙玲玲、娄贺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已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因关联委员朱欣、孙玲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上述委员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委员人数不足提名委员会的二分之一,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独立董事提交的述职报告,并同意其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认为其真实反映公司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认为预算目标合理,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为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董事会决议2024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确认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无异议核查意见,审计机构亦对本议案事项出具了审核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控体系运行有效,符合规范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确认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薪酬方案:
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管:在公司有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报酬,其薪酬由工资、绩效考核收入两部分组成,其中工资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考核收入与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个人履职情况挂钩,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监事,不领取津贴;
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税前)。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确认《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报告》,认为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规范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成都联屹科技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AIoT信号处理及传输芯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授权财务总监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无异议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股东大会批准的议案,并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449 证券简称:联芸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1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已于2025年4月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英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监事经表决,逐项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认为报告全面总结了监事会依法履职情况,有效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及重大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及行业标准,审议并通过该方案:
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管:在公司有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报酬,其薪酬由工资、绩效考核收入两部分组成,其中工资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考核收入与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个人履职情况挂钩,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监事,不领取津贴按职务领取工资及绩效,未任职者不领取津贴;
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税前)。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为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 2024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确认《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认为其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年度财务数据及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目标合理,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确认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有效,内控体系运行符合规范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可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其内容公允、合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确认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监管要求,未发现违规情形,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报告》,认为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确认《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完整,符合信息披露要求,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成都联屹科技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AIoT信号处理及传输芯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授权财务总监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
特此公告。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449 证券简称:联芸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8亿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85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6亿元。
为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及战略规划实施,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将留存用于支持研发投入、补充流动资金及优化资本结构。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15日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为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等规定,充分考量了公司发展阶段、财务状况及战略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权益,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认为: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长期发展规划,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该预案。
五、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 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449 证券简称:联芸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8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阡陌路459号D座聚光中心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8日
至2025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0的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4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阡陌路459号A座202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电子邮件、现场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电子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4月28日16:00,信函、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由股东(股东代理人)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钱晓飞
2、联系电话:0571-85892516
3、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阡陌路459号C楼C1-604室
4、电子邮箱:ir@maxio-tech.com
特此公告。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49 证券简称:联芸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和关联监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和非关联监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基于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数据测算;
注2:2025年1-3月份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注3:上述数据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涉及的交易对方客户一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鉴于上述关联交易涉及内容属于公司商业秘密,披露交易信息可能对上市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及交易对方的利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豁免披露内部登记及审批程序,为维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进行了豁免披露。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稳定,与公司有良好的合作关系,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服务、购买商品等,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所有交易均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如约继续执行,因价格调整或新增的关联交易合同授权公司管理层重新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市场交易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信誉,有利于公司业务活动的持续开展。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上述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和关联监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和非关联监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449 证券简称:联芸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的议案》,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0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12,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163.4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3,336.58万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11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4)第00198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 新一代数据存储主控芯片系列产品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 AIoT信号处理及传输芯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 联芸科技数据管理芯片产业化基地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1,778,887.12元,剩余募集资金891,089,988.28元(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85,882.3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涉及调整的募投项目为“AIoT信号处理及传输芯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原计划由母公司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唯一实施主体。项目总投资44,464.66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5,563.24万元,主要用于研发AIoT芯片核心技术、建设产业化生产线及市场推广。
三、 本次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为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研发效率,公司拟新增全资子公司成都联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联屹”)作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成都联屹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成都联屹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1月24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股权结构:联芸科技持有100%股权
主营业务:专注于AIoT芯片的研发、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与募投项目方向高度协同。
新增实施主体后,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建设内容及目标不变,成都联屹将承担部分研发任务及区域市场拓展职能。
四、 新增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成都联屹在AIoT领域具备一定的技术积累,利用成都地区人才与产业优势,降低研发成本,提升市场响应速度;通过多主体实施分散管理风险,保障项目整体进度。本次调整不改变募投项目实质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及股东利益。
五、 审议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决策程序合法,未损害股东权益。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新增实施主体基于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相关规定,同意该调整。
六、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能够更好满足募投项目开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