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惠州市税务局和惠城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提高全区税务系统税收法治化水平。2024年,区税务局获得“2024年惠州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惠州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等集体及个人荣誉7项。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
区税务局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放在首位,持续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坚持党委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学习重温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牢记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将“述法”列入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述职报告。党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部署整体工作安排,以对党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态度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务部门工作职责
区税务局聚焦惠州工业立市、项目为王、制造业当家、建设更具核心竞争力“2+1”现代产业集群的战略部署,强化税收职能作用,服务惠州高质量发展。
(一)科学精准组织收入,提供地方发展支持。做好税源摸底、税收预测和研判分析,进一步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为地方党政领导和区局党委决策部署提供数据支持。建立重点税源监控和组织收入监控机制,重点推进土地增值税清算、大额欠税清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等促收措施,进一步提升组织收入工作的精细化水平。
(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一是深化税收数据应用。建设纳税人标签库,为纳税人定向提供税费优惠政策。依法依规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结合“银税互动,将企业纳税信用转化为信用借贷的“真金白银”等。二是开展精准政策辅导。通过政策宣传辅导会等形式,落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联合市税务局开展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暨惠州市“有奖发票”活动启动仪式,宣传发票知识。联合惠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功举办《“用我有扣”“创业有减”等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和创业税收扣减政策》宣传辅导会。联合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举办环境保护税税收政策辅导会等。组建“服务新质生产力 惠税先锋”党员团队,开展税费政策进园区、进社区、进街道、进楼盘活动。
(三)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一是推动办税缴费更加高效便捷。努力打造满足多项服务需求的“枫桥式”办税服务厅,推动不动产亲属交易业务实现一窗受理、一窗通办,扩围社保费业务“一窗通办”事项至26项。发挥“湾区通办”服务示范区作用,打通粤港澳大湾区涉税事项跨城协同服务“最后一公里”。推进“跨域办”“跨境办”,开设“远程虚拟窗口”,探索办税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二是促进征纳互动平台更加畅通直达。围绕提升纳税人满意度有关要求,完善纳税人基础数据管理,搭建“网格化”征纳互动平台,畅通咨询解答渠道。由局领导带队走访企业问计问需,组织开展企业座谈。
(四)强化政府服务职能,维护安全稳定大局。一是提高信访舆情应对能力。加强舆情分析管理,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和层级互动,切实提升信访工作水平,努力让矛盾化解在初期、消除在基层。二是推动执法信息合法有序公开。落实保密责任,加强保密知识学习培训,强化对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纳税人缴费人敏感信息等的管理,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和信息沟通共享工作。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区税务局统筹推进各项税收制度建设完善的重点措施,积极构建高效统一的税费征管新体系。一是推进大企业和重点企业的四类专业管理事项,推动部分非执法类税费事项融入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网格。二是发挥房地产开发行业税源监控团队、制造业团队作用,落实分级分类精准监管。三是联合多部门规范经营性房产及土地税收征管。四是稳步推进土地增值税清算新模式。五是推进工业标准厂房开发项目一体化税收服务管理。六是组织开展餐饮行业、农贸商业综合市场经营者等专项风险分析核查应对。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在全区范围内,深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规范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落实党委集体决策机制。二是落实决策前调查机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讲话精神,拓展调研广度深度。采取领导调研走访基层、基层党建共建等举措,了解基层实际情况,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三是积极发挥法律咨询作用。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合法性审查、涉税案件办理、民事合同审查中的作用,为促进区税务局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法律保障。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区税务局坚持稳中求进、科学规范、依法高效的原则,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一是监督检查各部门落实“三项制度”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立行立改。二是修订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明确法制审核具体事项,严格执行法制审核流程。三是对本区税务部门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情况开展自查工作。四是监控行政许可事项进度完成情况,避免逾期审批,积极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实施方案落地实施。五是积极落实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切实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坚持源头治理、依法治理,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应对处理流程,切实提高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质量与效率,推进行政应诉尤其是负责人出庭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切实提高行政应诉能力。全面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制度,对发现的相关违法行政行为做好提醒规劝工作,纠正共性问题。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积极构建“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审计巡察监督和外部监督”多极化的大监督格局。一是积极开展内控各项工作。健全内部风险分析评价制度,聚焦重点风险领域,实施“事前预警、事中阻断、事后筛查”的全过程监控闭环,升级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健全落实落细“四个有人管”制度体系。二是强化监督执纪职能作用。发挥职能监督作用,运用“一案双查”和监督联席会议定期对税收管理风险和廉政风险进行集中研判分析。做实“关键少数”监督,不定期对各税务分局和机关部门“一把手”开展廉政谈话。持续延伸专责监督,发挥专责监督组嵌入监督优势,常态跟进税务分局各项落实情况。凝聚外部监督力量,主动走访区纪委监委,开展纪检工作汇报交流并围绕税务人员作风情况排查问题线索。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推进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公开政务信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通过官方网站、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等渠道主动公开,定期维护政务公开信息,进一步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审查、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高效推进。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推进常态化法治教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坚持推动八五普法和税收法律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法律宣传辅导活动,提升干部职工政治能力和法治能力,扩大税收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二是打造法治共治新格局。加强横向、纵向联动协调,发挥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的作用,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涉税业务咨询和法律服务。成立社保争议调解中心,积极化解社保费征缴争议案件数量增长较快的现实问题,构建“办事不推诿、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的新型社保费争议调解机制。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全面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将深化税收法治基础建设等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指标,强化对区局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评价,加强跟踪问效、督促落实。注重履行领导小组工作职能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本级单位全面依法行政各项工作,集体审议惠城区税务系统重大执法决定等。
十一、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税务铁军。依法依规科学有效做好职级工作,持续开展干部职工交流轮岗工作,优化青年干部专业化团队建设,合理配置干部队伍结构。探索干部职级晋升量化积分管理制度,稳定青年干部发展预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培训班、读书班,发挥“惠城税务学习日”和“惠城税务讲坛”平台作用,提升干部职工政治能力和税收工作能力。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
(二)全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大力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专项整治工作,深挖细查消除为税不廉隐患。加大信访举报问题督办检查力度,研判分析规范办理本级问题线索和案件,进一步严肃执纪办案。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组织开展典型案例剖析和自查自纠,持续抓好“后半篇文章”。组织关键少数、年轻干部等前往惠州监狱和市税务局警鉴教育中心实景教学。建立“廉政之声”交流平台,定期梳理共享教育资源。督促各党支部用好“三会一课”和“纪检委员履责时间”开展警示教育,积极开展家庭助廉“六个一”活动等。
(三)落实严管厚爱正向激励引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形成过错责任追究与容错纠错机制的整体闭环,建立健全正向激励引导机制。
(四)建设培养法律专门人才队伍。通过组织本局公职律师参与法制审核、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等形式,全面提升实践水平。鼓励符合条件的税务工作人员申请公职律师,确保公职律师队伍逐年壮大。
十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和原因在总结成绩的同时,区税务局还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法治建设还不够彻底,税收工作法治化水平还需提高。主要体现在:一是税务人员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现在税收法律法规更新快,税务人员学习与执行落实新的政策法规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二是社会公众法治意识较为淡薄。部分群众税收法治意识较为淡薄,税收执法工作推进过程中纳税人不配合的情况时有发生。
通过检视剖析,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在于: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过程中,对于工作部署考虑不够全面、要求不够细致,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十三、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安排
(一)强化政治担当,高质量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坚决守牢用好意识形态阵地和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纵深推进党的创新理论武装。
(二)注重统筹发展,高质量落实各项税收工作。加强研判分析,全力以赴组织收入。紧抓日常征收管理,加强重点征管,夯实征管基础。围绕财税体制改革有关部署打造效能税务,坚定不移推进构建税费征管新体系等税收改革部署落地见效。
(三)强调以人为本,高质量促进服务提质增效。持续提升税费业务服务质效,深化“鹅城税事”“惠税e路通”等纳税服务品牌,丰富形式、畅通渠道、精准辅导。完善争议调解处理机制,推进共治共享,着力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
(四)持续从严治党,高质量推进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推动专责监督、职能监督、基层党支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协调贯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综合运用明察暗访、日常监督和家庭助廉等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八小时之外”监督。贯彻落实交流轮岗、职级晋升相关规定,持续优化队伍结构。健全“五师”人才培养机制,不断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税务干部。
(五)防范重大风险,高质量强化风险防控底线。强化风险内控内生化能力,提高数据管税水平。持续聚焦“两权”监督中的高风险事项,推动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机制。突出重点人员、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及时发现潜藏的风险隐患。
2025年,惠城区税务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按照市税务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找准方向和定位,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加大高质量发展力度,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好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更坚实有力的税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