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注意了!一张图收藏六大保密知识板块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12-20 07:35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颁布34周年,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颁布实施的12周年。

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学习保密法规,遵守保密纪律,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提高保密能力,维护国家安全,做好保密工作要从你我做起。

你是不是以为日常工作中没有秘密?保密工作与你无关?错!关于保密知识,你知道多少呢?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

#01

关于保密知识,你了解多少?

保密法是什么?

《保密法》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比较完备的、与形势相适应的管理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对于调整和加强新时期的保密工作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除保密法外,我国的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出入境管理法、统计法、档案法、专利法、公务员法等法律中涉及保护国家秘密的条款,都属于保护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

有关保密法的小知识

首先了解一下“十不准”原则:

1.不准涉密人员随意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秘密;

2.不准非涉密人员以任何理由、途径非法知悉秘密;

3.不准用手机或普通电话谈论国家秘密;

4.不准将涉密计算机接入互联网;

5.不准将涉密U盘、移动硬盘、光盘接入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

6.不准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上处理涉密文件;

7.不准使用具有无线上网功能的计算机处理涉密文件;

8.不准使用未加保密装置的传真机传递涉密文件资料与信息;

9.不准擅自复制、摘抄、销毁和私自留存涉密文件资料;

10.不准将涉密文件资料、涉密计算机带出办公室或家中处理涉密文件。在接待工作中,凡三级以上警卫任务(含视同三级)的日程安排、人员名单等要在专用计算机上操作、打印。

国家对公民保密有哪些规定?

我国现行《宪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中的保密规定。

《保密法》第三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保密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国家秘密。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外出,不得违反保密规定。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

《保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必须采取保密措施。不准使用明码或者未经中央有关机关审查批准的密码传递国家秘密。不准通过普通邮政传递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为什么说保密工作人人有责?

《保密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这就明确了保密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这个范围前面冠以一切,表明没有任何例外,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都是义务主体。那种认为保密仅仅是保密部门和保密干部的工作的认识是错误的。

#02

一张思维导图串起所有保密知识点

其实,保密教育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例如保密法、保密意识、保密管理、保密史等,如今安全隐患和泄密渠道增多、监督检查管理难度加大,保密教育培训事关保密工作的思想防线,事关涉密人员的保密素质,事关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能力。

如果你觉得学习保密知识点无从下手,不妨收藏这张思维导图,小安梳理了保密教育的六大板块,有了可供参考的学习大纲,让所有的保密知识点都有迹可循!

原标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注意了!一张图收藏六大保密知识板块》